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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在湘潭中院召开
作者:易庆  发布时间:2016-05-24 15:48:21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5月24日,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司法技术工作的院领导、司法技术室负责人以及市中院部分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司法技术室主任孔利人首先介绍了2015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办理对外司法委托案件的情况,然后就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度全市两级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中院司法技术室副主任刘承泉就法医技术、法医鉴定、监外执行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通报。丁海林副院长在认真聆听各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成绩和亮点,并对基层法院在司法技术工作中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着司法拍卖、监外执行、中介机构管理、中介机构收费、司法鉴定监督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深入探讨,就进一步规范对外司法委托工作及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达成共识。

  最后,廖迪文院长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规范法院内部管理,明确司法技术部门与审、执业务部门的职责和分工,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二是规范中介机构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协商的方式降低评估、拍卖费用,切实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三是上下级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沟通要畅通,步调要一致,上下要联动。四是全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要高起点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着力解决好信息化建设中“钱”和“人”的问题。五是加强程序意识,监外执行工作必须严格依照中院统一制定的标准程序执行。六是全市司法技术工作人员要强化廉政意识,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全市司法技术工作的规范、廉洁、公正。
责任编辑:曾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