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有效查控,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手段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夜奔赴异地,并在当地法院的协作下,成功扣押查封车辆,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8月,郭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立案执行以来,雨湖法院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大力查找被执行人黄某可供执行财产,并查封黄某名下一台奔驰小车,但一直杳无音信。考虑到近年来,智能手机和微信平台被人们广泛运用,传播速度快,经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后,雨湖法院执行局根据《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建立财产举报机制,通过微信发布有奖举报信息。
2015年10月,法院通过微信收到可靠消息,得知黄某被查封的奔驰小车停放在海南省海口某修理厂。随后,合议庭立即制定了执行方案,并成立执行小组,于当天晚上10点飞赴海口。第二天上午,雨湖法院执行法官与海口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并得到当地法院的协助,在一家修理厂找到奔驰车。但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在小车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已将奔驰车抵债给刘某。于是,执行法官找到刘某,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刘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天晚上,执行法官连夜将车开回湘潭。
据了解,被执行人黄某的这辆奔驰小车早在银行做了抵押,而且担保公司代为偿还了抵押贷款,所以黄某实际上也对担保公司负有债务。在担保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郭某均有奔驰车参与分配权的情况下,法院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平衡各方利益,组织多方进行协调,最终,黄某与郭某、李某及担保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与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