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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一庭(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
作者:周成锋  发布时间:2016-01-13 15:41:27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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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5日,全市法院民一庭(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在雨湖区召开。市中院院长廖迪文,副院长贺卫平,院长助理喻军,雨湖区法院院长郑红出席会议。中院审管办主要负责人、中院民一庭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及民一庭、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座谈会由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苏楚湘主持。

  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先后汇报了所属民一庭和人民法庭工作情况,介绍了工作经验,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中院民一庭谭伟庭长就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伤残鉴定标准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析。中院民一庭韩小平副庭长通报了二审案件的发改情况。

  贺卫平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准确把握新形势,勇于承担新使命,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全市法院民一庭、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值得肯定。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级法院要积极利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找准根源,对症下药。他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六项原则,勇于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基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廖迪文院长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民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特别是民一庭、人民法庭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化解经济领域各类纠纷,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科学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制统一。同时,他还对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就当前司法改革内容作了说明,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充满信心,安心工作,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他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周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