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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两级法院积极审理涉众型经济案件
作者:尹静  发布时间:2016-01-12 10:43:01 打印 字号: | |
  •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钟立新
  •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
  • 调研现场
  1月7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钟立新一行到我院调研全市法院涉众型经济案件审理情况。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二庭、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长)参加了会议。

  胡署先副院长汇报了全市涉众型经济案件办理情况。市中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双管齐下,刑民同步,既严厉打击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又认真调处涉众型民间纠纷案件。2014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6674件,涉案金额38.73亿元。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犯罪,对九鑫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31名被告人一审全部判处刑罚。成功调解了湘乡月山镇28户村民系列借款案,稳妥审理涉九鑫投资、三和集团、民间资金登记中心等涉众型民间借贷案件。依法服务企业破产改制,对湖南南天等12件国有企业破产案予以终结,稳步推进恒盾集团、海洋生物以及白鹭名苑等破产案件审理。

  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刑二庭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分别汇报了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与会人员还就涉众型经济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讨论交流。

  钟立新副书记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工作方式、工作成绩以及工作效果,并表示对大家会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将认真研究并反馈给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他强调,全市两级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梳理可能引发群访事件的涉众型经济案件,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党委政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