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中,湘潭两级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和地域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力求在活动中形成地方特色。韶山市法院从民生案件入手,讲求执行技巧,通过村、组一级的基层干部做工作及深入释明法律促执行,活动实施阶段第一个月,执结执行案件达到平常月分的两倍多,到位标的达300余万元。近日,韶山法院办结了48件涉农民工报酬的案件,为老百姓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2013年初,桃江县的李想等48位农民工为韶山市重点项目润泽东方的土方、护坡做工,结果活干完了,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原因是没有人对他们的工作负责。无奈之下他们向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014年底经仲裁裁决,要求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支付48位农民工工资25万元。当李想等48位农民工捧着仲裁书找到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润泽东方项目部时,已经是人去楼空,眼看辛苦几个月的工钱就要化为乌有,他们焦急又气愤,于是到韶山法院申请执行。韶山市法院非常重视该系列案,成立了专案小组,由执行局长亲自承办。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一直躲避执行,并称李想等48人不是该公司所请的工人,而是韶山乡竹鸡村彭某雇请的农民工,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与彭某签订了护坡工程分包合同。执行法官向深圳市某有限公司释明法律,虽然公司与彭某签订分包合同,但是合同是无效的,深圳市某有限公司还是要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经过多方查找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调查到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在发包方润泽东方公司还有部分工程款未领,执行法官立即找到润泽东方公司了解情况,并请该公司协助执行,但润泽东方公司认为与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工程未结算,暂不能支付,只同意法院冻结收益。然而,好多农民工兄弟还等着这笔钱给孩子交学费,给年迈的父母看病。此种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与协助执行人润泽东方公司协商沟通,最终润泽东方公司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打动,支付了48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25万元,该系列案全部执结。
“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开展以来,湘潭两级法院对所有未执结案件梳理、汇总、登记,通过财产查控手段确定了被执行人财产后,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同时着力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重新采取“四查一搜”措施,对被执行人传唤谈话了解具体情况,并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力争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全部执结,使“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取得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