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开展以来,湘潭两级法院统一调配执行力量,讲求活动实效,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对于社会影响大的个案精心部署,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如湘潭市水务局与胡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强制腾房一案,经雨湖法院审理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某反悔,以调解协议中补偿太低为由拒不腾空市水务局临街门面。执行立案后,雨湖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某发出执行通知,并张贴腾房公告。被执行人胡某某及其家属见强制执行在即,多次到申请执行人办公场所吵闹,并扬言要搞个“鱼死网破”,认为以此可以达到增加补偿数额的要求。此案引起了市人大、申请执行人单位员工、周围群众的极大关注。为了顺利执结本案,雨湖法院在强制腾房前就现场可能出现的突然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提前预防,同时对被执行人讲道理、讲法律,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胡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自动接受调解协议补偿标准和法院强制腾房方案,没有发生当事人和执行干警的伤害事件,房屋得以顺利腾空。
二是统一安排具体的执行工作任务,对于当事人双方矛盾深刻的案件,由有经验的执行法官统筹化解。李果、李涵申请执行刘婵娟、李文富一案,该案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2004年,雨湖区先锋乡高标村发生了一起两死两伤的重大杀人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逃亡外地而未结案,于是受害人家属向雨湖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索赔,但因犯罪嫌疑人未落网,刑事案件未能有判决结果,所以法院中止诉讼,并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2012年,公安机关得到消息,犯罪嫌疑人在广西发生车祸致死,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此案。2013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名下受到财产保全的房屋被征收,雨湖法院恢复诉讼,并判决由继承李某遗产的妻子和儿子共同承担130万元的赔偿款。2015年,受害人家属向雨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李某的征收款被拆迁机构全部发放给了其妻儿,但因刑事案件没有给李某最终定罪,所以李某家属不愿承担赔偿款。该案承办法官是雨湖区法院资深执行法官,经验丰富,通过多方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来回奔走于两个家庭,经过两个多月事无巨细的工作,双方以80多万元的数额达成和解。
三是大力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有效查控,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手段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郭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奔驰车被法院查封以后一直杳无音信,没有得到实际控制。考虑到智能手机和微信平台近年来在人们生活中被广泛运用,经与申请人商议后,决定由申请人通过微信发布有奖征信信息。2015年10月,雨湖区法院收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名下的奔驰车停放在海南海口某修理厂。得知该消息后,执行法院立即制定了执行方案,并成立执行小组于当天晚上赶赴海口。第二天上午在取得海口当地法院协助后,成功将该奔驰车扣押回法院,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目前,“百日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湘潭两级法院将继续努力,力求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