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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平衡点 破解涉众型案件执行难题
作者:赵紫剑 陈果 撰稿; 曾毅 摄影  发布时间:2015-11-03 15:08:57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兑现大会现场
  • 接到执行款的债权人喜笑颜开
  • 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给债权人

    2015年10月30日下午,湘潭两级法院“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开展以来的首场执行款集中兑现大会在湘潭县龙口乡政府大礼堂举行,共涉及171案,兑现案款181万元。当百余农户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回辛苦挣来的养猪款时,脸上笑开了花,纷纷表示:原以为人跑了,养猪的钱没了指望,还是法院有办法,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法律是公平的,法官是公正的。

    湘潭县龙口乡大江村村民王铁清、章春仁夫妇自2000年起在当地经营牲猪收购业务,因经营不善持续亏损,至2007年与农户结算,共欠湘潭县龙口乡、花石镇、排头乡等地166户村民的牲猪养殖款160余万元,这些农户的养猪款多的一万余元,少的只有七百元,全部是辛辛苦苦养猪所得。2012年,因王、章夫妇在约定期限内未归还欠款,百余农户先后向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王、章夫妇立即归还购猪款。花石法庭经审理后作出民事调解书,对百余户农户应得的养猪款予以确认。同年,该院还受理了湘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王、章夫妇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判决后,信用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拍卖借款时抵押的王、章夫妇所有的原龙口粮站的房屋及土地。

    因王、章夫妇所涉债务金额较大,涉及农民、信用社、其他借款人等债权人人数众多,债务种类复杂,牵涉面广,而王、章夫妇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原龙口粮站的房屋及土地。在对抵押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后,预计无法实现所有债权。此时,王、章夫妇因负债太多,躲避在外,拒绝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养猪农户多次集体上访,要求在处置抵押的原龙口粮站后要先优先支付农民个人的养猪款,而信用社抵押财产变现后优先受偿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这些债权人手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都期望最大化实现自己债权。

    信用社要求实现抵押债权,百余农户则要求全额支付养猪款,双方僵持不下,案件一时难以解决。在被执行人只有唯一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如何找准涉众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平衡点,成为该系列案执行的关键。面对涉众型案件的复杂情况,执行法官不惧压力,一方面向县委政法委、市中院汇报案情,争取上级支持;一方面细心研究案情,在财产处置、当事人利益协调上积极开展工作。在对拟拍卖房屋及土地现场调查核实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原计划处置的财产仅包含抵押给信用社的部分,评估机构评估财产也只有抵押部分,但实际情况是,王、章夫妇所有的原龙口粮站财产中,除抵押部分外,还有其它未抵押的房屋及土地可处置。为此,执行法官快马加鞭,将遗漏部分的财产纳入拟拍卖财产中,这样就增加了可执行金额几十万元。面对抵押财产优先权、养猪户劳务收入、一般债权互相冲突的局面,执行法官顾全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各方利益,最终达成牲猪养殖农户的债权全部实现、信用社贷款本金全额支付、其他债权按比例分配的执行方案,得到各方当事人的拥护和支持。当天的执行兑现大会上,这一涉众案件执行难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湘潭两级法院对涉众型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共稳妥执结涉众型民生案件380案,涉及申请执行人400余人,执行到位标的5158万元。

责任编辑:赵紫剑 陈果 撰稿; 曾毅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