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为了讲诚信重品质,商家都会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可在科大附近经营粮油店的刘某夫妇,却是在拿了买主的所有货款后,不仅不按期交货,甚至还不愿返还货款,这以后谁还敢跟其做生意。
2011年,黄某向刘某夫妇购买一批豆油,并预先支付了所有货款一百万,而刘某夫妻却没有按期交货,于是黄某要求退款,但刘某夫妇只退还了20余万元,其余70余万元没有退还。黄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向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刘某夫妇所经营的粮油店,而刘某夫妻以多种借口推延还款,于是执行法官向刘某夫妻送达腾房公告,要求刘某夫妇腾空其名下的三层楼门店,进行拍卖还债。为此,刘某夫妇开始躲在外面不愿直面问题。当天,执行法官利用午休时间,驱车前往刘某夫妇的门店,在门店前将刘某的妻子带回法院。并通过电话联系上刘某本人,并要求其主动腾空门店,不然将刘某的妻子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5日。第二天,刘某主动将门店腾空,并将钥匙交于法院,之后,法官也将对此进行依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