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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领导到我院对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调研
作者:曾毅  发布时间:2015-08-18 08:34:58 打印 字号: | |
    8月14日上午,省高院蔡俊伟副院长一行三人莅临我院,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审判监督队伍建设、民行再审案件与检察监督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中院廖迪文院长、丁海林副院长、审监庭有关同志以及各基层法院审监庭庭长参加了调研。
    丁海林副院长代表中院向省高院领导汇报了近年来湘潭法院审监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是克服人少案多困难,想方设法完成办案任务。审监庭在人员编制较紧、多名审判人员先后退休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克服困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确保案件质量,审判绩效突出。2013年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中,审监庭被抽查的案件均评为优秀,其中2件打满分,2014年该庭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三等奖;
    三是履行监督职能,坚持有错必纠。如周文新诈骗一案,经过再审认为原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宣告周文新无罪;如郭文艺、贺新征玩忽职守案,经依法审理,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表示不再进京赴省上访。
    四是狠抓案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对关系复杂、备受关注的案件,借力调解,以情动人;对历时久远、争讼不止的案件,模糊调解,息事宁人,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狠抓办案速度,迅速化解矛盾。对调解无望的案件,一律按期开庭,及时讨论,迅速结案,审监庭最近几年的结案率均在90%以上。
    丁院长还就审判监督队伍建设、民行再审案件与检察监督的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会上,省高院领导与湘潭法院的同志们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审判监督队伍建设、民行再审案件与检察监督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了审监庭的案件实行“有限三审”的思路和做法,对减刑案件要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审监队伍建设的必要性等问题形成了共识。
    最后,蔡俊伟副院长对湘潭法院的审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审判监督工作责任重大,在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充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的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过硬的骨干充实到审监工作一线,并勉励从事审监工作的同志们要继续克服案多人少、案件复杂等困难,继续狠抓案件调解工作,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曾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