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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官深夜赶赴北京执结两案
作者:高喜朝  发布时间:2015-08-10 08:50: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潭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丁新和等人不远千里,从湘潭县赶赴北京执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与买卖合同纠纷案各一件。见到从北京风尘仆仆回来的法官们,两案当事人连连道谢,为法官们不畏辛苦、一心为民解忧的质朴情怀所折服。
    说到这两案,一案是涉民生案件:2013年4月,钟某进入湘潭某建设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同年8月27日,钟某在作业时不慎摔伤。经鉴定,钟某的损伤构成八级伤残,湘潭县人社局依法认定为工伤。2014年10月底,湘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湘潭某建设公司支付钟某工伤保险等待遇合计13.7万元。仲裁生效后,因湘潭某建设公司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钟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另一案涉及县属两家企业,2014年8月初,湘潭县某公司因业务需要与湖南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了混凝土销售合同,截至今年2月份,湘潭县某公司拖欠货款56万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湘潭县某公司偿还湖南某混凝土公司货款5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1.39万元。
    丁局长在受理这两案后,立马展开执行工作,通过全国“总对总”司法查控平台查询到两被执行人均在北京某银行有存款,查控专员按程序对两账户余额进行了冻结,而此时,已到下午下班时间。一心想为当事人早点拿回执行款项的丁局长等人直奔火车站,连夜乘坐火车赶往北京。第二天银行刚上班,执行法官们便已赶到银行,依法实行了扣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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