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岁的他倒下了,倒在了他无比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倒在了他念念不舍的司法改革路途中。他投身司法事业二十六年,崇法尚德;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他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耗尽了毕生的精力充当着“燃灯者”,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他,就是我们的榜样——邹碧华。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这是邹碧华用生命诠释的法治精神,他用他的一生践行着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倒在司法改革第一线,令人痛惜。在他生命最后一瞬间大放的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的是他的担当精神,听到的是他的改革信念。
“铁饭碗”是公务员的代名词,是部分老百姓对行政干部的羡慕言辞,然而邹碧华每天的工作时间十几个小时,完全无暇顾及家人,一心都扑在了工作上。所谓的“铁饭碗”于他而言却成了无形压力。“手拿百姓俸禄就必须一心为民、无怨无悔”,这样的誓言时刻伴随着他的左右。
“燃灯者”精神是什么?
“燃灯者”精神就是邹碧华的敢于担当精神,它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它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价值理念的追求,有效地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于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期盼。
“燃灯者”精神的核心就是“担当”二字。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衡量一个人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尺。作为一名普通的法院人,最根本的就是忠于我们的审判事业,我们每个人都是法院这艘航母上的一颗螺丝钉,要做好自己的日常的审执工作并做到极致、尽心尽力,为单位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作为年轻一代法院人的我们,则更应当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敢于担当,在艰苦和复杂环境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法院书记员工作琐碎而繁杂,更要求从事这份工作的法院人在日常工作中勤于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敬业不是一概而论的加班加点和任劳任怨,更应当是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一种精神的享受、人生的体验。爱岗敬业是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只有爱岗敬业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钻研,精益求精。
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催生出勇于担当的精神。没有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就没有舍身忘我的拼搏精神,更不可能具有担当的精神。一个人不论职务的高低,一旦走上了工作岗位,就意味着肩挑担子,背负责任。而责任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更是一种担当的情怀。
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承担着愈发重要的职责任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社会民众对法院工作也寄予了更高的期待。这就迫切需要用一种精神来凝聚共识,以法治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积极稳妥地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弘扬邹碧华的“燃灯者”精神不仅仅在于向全社会展现了一个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更为重要的是激励和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邹碧华走了,但是他的精神会长存下来,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会长存下来,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法院人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他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法院人,我们追忆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燃灯者”精神传承下来,用他的“燃灯者”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我们更要发扬邹碧华的“燃灯者”精神,以敬业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做敢于担当的法院人,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更要无愧于胸前那一枚闪着光芒的法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