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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
作者:易庆  发布时间:2015-06-03 16:08:20 打印 字号: | |
  •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
  • 会议现场
  6月2日,我院召开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监察室主任崔卫斌,技术室主任孔利人及来自本市22家拍卖、破产管理人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孔利人对近两年我市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部门的规范管理和中介机构的管理细则进一步提出了新的要求。崔卫斌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对部分机构存在利益至上、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指正。接下来,参会人员就不断提高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公信力、确保审执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22家机构对湘潭中院在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方面管理到位、制度完善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

  丁海林在座谈会做总结讲话强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及湘潭中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机构务必做好以下几点:(一)工作更加严谨,履职更加认真。各机构要通过严谨的工作,认真的履职,树立更好的公众形象。(二)配合更加密切,进一步加强协作。司法技术室是中介机构的委托和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对技术室的负责,就是对法院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三)管理要更加规范,考核要更加严格。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要在管理中、考核中不断提高水平。

  最后,丁海林指出,希望各机构在今后工作中继续理解、支持、配合法院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监督。共同努力使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更加规范,业务水平更高,不断提升司法拍卖和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责任编辑: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