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宣传
雨湖区:夫骗钱走人 妻无奈还款
作者:龙俊 周彦池  发布时间:2015-04-29 09:15: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罗某与王某是中学同学,因王某谎称在某娱乐休闲有限公司拥有100%的股权而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6万元。实际王某与跟某娱乐休闲有限公司只是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并不是该公司的实际所有权人。王某在收取罗某6万元转让费后便不知去向。罗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限期返还罗某转让金及损失61197.2元,但王某没有按照判决履行义务。2014年10月,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未果,并到银行、房产、车辆管理、证券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财产。通过调查了解王某的妻子龙某某在某医院上班,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龙某某自愿将工资预留部分必要的生活费用后,其余的用以还债。至此,一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龙俊 周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