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开始,《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以后老百姓只要在法院登记就可以打官司了。
立案难是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诟病较多的问题之一。一些群众反映,纵使有很扎实的证据,有时为了立案也不得不托人情、找关系。而每当遇到所谓的“敏感”案件,一些法院经常采取“三不”政策,即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以致一些群众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可是,如果连案件都立不了,公平正义又该如何实现?因此立案登记制的确立,正如同在我国司法制度改革路上树立起了一座里程碑,它使法院变主动审查立案为被动登记立案,不能再以任何理由阻挠立案、拒绝受案,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至于立案后孰是孰非,则让证据说话;诉讼双方有理无理,自有法官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