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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勇于担当 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工作新发展
湘潭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5-04-01 10:24:26 打印 字号: | |
  • 各基层法院院长向廖院长递交责任状
  • 获表彰的全国先进个人刘科进、谢兵辉
  • 会议现场

331下午,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在湘潭中院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市政协副主席李光泉,市中级法院院长廖迪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钟立新,市人大内司委主任陈金亮,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主任谢咸禹出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全体院领导、副处级干部、部门正副职,各基层法院院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主持。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总结回顾了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他强调,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他要求。2015年全市法院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进平安湘潭建设;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积极应对改革形势;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推动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提供法治建设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指出,2014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切实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在经济形势严峻、案件成倍增加的巨大压力下,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在服务大局、审判绩效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湘潭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廖书记要求,2015年全市法院应顺应改革形势,着重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服务好全市发展工作大局。要保稳定,促增长,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牢牢抓住改革机遇,推动创新法院工作新发展。要落实改革措施,促进司法绩效提升。要通过改革推动司法公正公开。要通过改革,提高司法为民力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素质,要通过抓班子带队伍,练就过硬的政治本领。要防止“四风”反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向廖迪文院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还对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刘科进、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谢兵辉进行了表彰。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