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摸狗之事并不风光,但近日,我却被一起涉及50只鸡的偷盗案背后的人性关怀小小感动了一把。
老张上山查看自家鸡舍时,发现鸡舍的门敞开着,鸡少了一大片,羊圈也被撬开,自己养的4只羊也不见了。老张清点后发现有100多只鸡丢失,随后立即报警。
当天下午,民警称偷鸡贼被抓到,让老张去派出所认鸡,老张到派出所后立马就认出来是自家养的鸡,不过数量对不上,还少了好几十只。
原来偷鸡贼是一名40岁的陈姓男子。他偷走了老张家50多只鸡在外叫卖,鬼鬼祟祟的行为引起巡逻民警的警惕,上前一盘问,陈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故事到这里,按照一般的逻辑思维,我们可能会认为陈某年近中旬还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可能是个小偷小摸的惯犯。但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陈某母亲病重,家庭经济拮据,一时心起歹念,动了偷鸡摸狗的心思才偷了这50多只鸡,一来为母亲补补身子,二来卖点钱补贴母亲的医药费。事后陈某的老父亲从家里东拼西凑凑出了4500元钱,作为损失赔偿了养鸡户,双方还是达成调解。该市检察院也念其一片孝心,而且事后积极赔偿损失,决定不批捕。
在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决定不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他人财物不可取,孝悌仁义不可无。陈某的孝心值得我们称道,但行为绝不可取,善良仁慈的失主老张也是实打实的好人,该检察院的“不批捕”决定也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体现了当今司法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