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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院组织有关庭室和部分基层法院学习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作者:何霖  发布时间:2015-02-28 13:10:54 打印 字号: | |
    2015年2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分别组织湘潭中院民二庭、民三庭和雨湖法院全体干警就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辅导学习和讨论。
    本次《民诉法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最多、参加起草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会议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深入探讨,主要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公开、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庭纪律六大方面及对其中涉及的新内容细分为56个重点进行了详实学习,突出强调了一审、二审及执行中新的法律适用,厘清了此前存在的许多法律适用中的模糊之处。
    胡署先副院长在辅导中对民二庭、民三庭和雨湖法院去年以来在实施民诉法的过程中,依法办事,认真探讨的精神给予了肯定,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运用于实践,同时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廉洁从政,做一名党和人民都满意的审判人员。
来源:湘潭中院民三庭
责任编辑:何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