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湘潭县法院花石法庭加班加点,仅用几个小时便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10月,王某某因承包了湘潭二大桥下一处建房工程,聘请李某某等五人工作。工程完工后,王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有近7000元工资未予兑现,五名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遂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该案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一直拒绝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2月10日晚,农民工们设法找到了王某某,并将其扭送到湘潭县法院。花石法庭庭长崔赣闻讯后,立即与承办法官李鹏赶到法院,他们顾不上一天工作的疲劳,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王某某刚开始时态度十分强硬,扬言如果法院拘留他,他将不再支付五名农民工剩余的工资。花石法庭干警见被执行人态度如此恶劣,依法对王某某予以司法拘留。摄于法律的强大威力,王某某最终妥协了,并打电话叫其家人送钱到法院,将所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