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法院大力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一名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因逃避履行义务,法院依法查封其房屋,迫于强制措施威慑作用,2月3日,其主动到法院给付了16.6万余元的执行款。
2009年,张某因工作时不慎将欧某左眼弄瞎,被欧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至今未履行。2013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银行查询到张某1.7万余元存款,依法扣划给了欧某,并查封了张某一套住房。张某为逃避履行义务,在外躲避了一年多没有回过家。张某想要回家过年,在得知该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消息后,知道回家后执行法官一定会找到他,便决心结束这种躲躲藏藏的日子,主动携带16.6万元现金前往法院,当场将执行款给付于申请执行人欧某,并发出感慨:“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安心年了。”
涉民生集中执行期间,岳塘区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强制执行一批、依法拘留一批、威慑震慑一批,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治观念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促进诚信湘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