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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5-01-30 17:00:16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2015年1月30日上午,全市法院法庭工作会议在岳塘法院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彭亚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市政协副主席李光泉,市中级法院院长廖迪文,岳塘区委书记孙银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卫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甘拥军,岳塘区委政法委书记王自君出席会议。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伍小鹏,市中级法院政治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负责人,审管办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民一庭和各人民法庭正副庭长参加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院执法监督员代表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也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主持。
    廖国锋指出,近年来,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公正司法水平在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在不断加强,人民法庭的形象在大幅提升。
    廖国锋要求,要正确把握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要积极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主审法官负责制;改革审判方式,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强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宣传,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努力提高对基层法庭的保障力度,让干警扎根基层法庭工作。
    彭亚东指出,湘潭市人民法庭的广大干警扎根基层,坚持依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湘潭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当前正值我国进入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
    彭亚东强调,中央、省高度重视法庭改革工作,湘潭两级法院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孟建柱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迈小步、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的要求和周强院长关于将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验田的要求,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以法官员额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和法官保障机制等制度改革为配套措施,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庭司法体制改革。
    阳建民要求,要科学定位人民法庭的职能,人民法庭在发挥好审判职能的同时,要支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支持群众自治组织化解矛盾,支持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搞好司法宣传,促进全民守法。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要加大人民法庭的改革力度,加强法庭硬件建设,落实上级法院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交流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加强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培训力度,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
    廖迪文要求,要准确把握法庭工作的定位。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中的基层”,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服务基层群众,努力提升法庭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健全纵向监督机制、管理约束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强法庭工作的监督。
    廖迪文强调,全市法院要切实树立“三个观念”:一是常抓不懈的观念,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均衡发展的观念,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法庭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创先争优的观念,要清醒的看到与外地法院的差距,清醒看到自身工作与群众要求的差距,积极应对新新形势、新挑战,推动法庭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贺卫平在法庭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9917件,审结8941件,审结率为90.16%,人均审结案件135.44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5998件,调撤率为67.04%。人民法庭干警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大幅提高,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上,甘拥军宣读了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湘潭县花石人民法庭、雨湖人民法院响塘人民法庭及两名先进个人作了典型发言。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