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至9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富一行来到湘潭,走访了省人大代表胡伟林、胡海军、赵叶惠、廖雪林、李和、王西平、肖九成和陈晓。湘潭中院院长廖迪文,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蒋琳等陪同走访。
刘庆富副院长向代表们介绍了省高院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全省法院工作的基本概况,向企业界代表详细询问了企业的发展情况与遇到的问题,并就法院工作报告和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向代表们征求意见。
代表们对省高院2014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对法院工作和报告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2014年省高院的工作有创新,亮点多,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报告客观精炼,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对来年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回应了新形势和司法改革的要求。
胡伟林代表认为,法院工作报告要注重回应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呼声,要注重与法律、政策的对接,要注重与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新常态的契合。
肖九成代表反映,近几年来经济大环境欠佳,不少企业面临经营窘境,法院除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及时挽回损失之外,还可以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帮助。针对中小金融企业收款难的问题,法院应切实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法院应做到立案快、审判快、执行迅速,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针对个别地区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省高院应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案件偏差,为企业的异地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陈晓代表对刘庆富副院长一行专程走访民营企业界代表、认真听取意见表示欢迎和赞赏,她认为,法院能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能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从维护公平竞争、交易安全、诚实信用的经济发展环境出发,无论是对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本地商家还是外来经营者,都坚持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使企业能够获得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在谈及民营企业发展经营面临的难题时,她反映,民营企业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就业率的提高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与员工的劳动争议、员工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纠纷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希望法院出台更多举措,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保障和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刘庆富副院长表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带回去认真研究、虚心吸纳,使工作报告更加完善;并会以落实最高法院最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对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尽快出台相应办法,努力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期间,刘庆富副院长还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周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