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有6年半了。当初国家出台限塑令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理念下应运而生。现在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这个事情,而延续下来的只有当我们进超市购物的时候,袋子需要我们自己花钱购买,从而让我们的开支小小的添加了一笔。
为了了解限塑令颁布以来的效果,笔者阅读了几个关于限塑令执行效果的几个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出来的结果是意料之中的,限塑效果不是很成功,执行处罚很难见,在网上也很难见关于处罚的报道。
政府监管不利,想用从不收费到收费购买塑料袋的措施就想遏制塑料袋的使用,无非是异想天开,最终受益的无非是商家。商家在提供商品服务的时候本来就应该保障购买者能把商品拎回家。正如你去饭店吃饭,饭店应该提供免费的碗筷,这是附带服务,也是饭店的义务。而现在倒好,你购买了商品,需要拎回家,还需要再出钱购买一个袋子。不出钱买袋子,那么除非你自己带一个袋子,否则就买不了东西,这岂不是强人所难嘛。那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去饭店吃饭,如果不出钱购买碗筷,是不是我们要随身携带碗筷呢,显然,这是可笑的。现在为了限塑,把限塑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想要达到目的,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
笔者就很纳闷,为了限塑,为什么不把限塑的重点放到商家以及打击非法制造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上。我们如果关注近期国际燃油下跌,而我国油价下跌不与国际接轨、涨价跟国际接轨、连续两次提高燃油消费税的行为,就应该清楚,国家没有真正的藏富于民,没有把普通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才是限塑令之伤,人民之伤,国家之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