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两辆对向相驰的轿车在晚间行驶的时候因互不转近光灯,导致发生两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死伤惨重。
读罢这则新闻之后,内心很是感慨。这些司机在发生事故之后肯定会后悔莫及的,而且,有的连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吧。就是一件小小的转换远近灯光的事情,为什么司机都不会动动手呢。当初在学驾照的时候,教练这些东西难道没有教吗?我想肯定是不会的。究其原因,我想根本是司机的素质不高,拿自己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当作儿戏。
生命无小事,在发生事故之后,再后悔也是为时已晚。在工作中,见到过太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在法院民一庭立案数量中,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这些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无非不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发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身体的伤害,而且还要赔偿大笔的医疗费。
这些还是轻的,更严重的是酒驾、醉驾。往往发生事故便会夺取人命。刑法中,醉驾已经入刑了。还听闻某人大代表建议开车打手机入刑,虽然这个言之过重,但无非不是提醒我们:开车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