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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六督导组评估验收湘潭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作者:中院办  发布时间:2014-10-21 22:23:40 打印 字号: | |
  • 湘潭市中级法院院长廖迪文
  • 市委第十六督导组副组长陈小剑
  • 会议现场

1020下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六督导组一行3人在副组长陈小剑的带领下到中院检查验收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中院院长廖迪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甘拥军及中院活动办成员参加了汇报会。  
  
甘拥军主任向督导组汇报了中院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三环节后,市中院扎实有序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对司法公开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二是坚持自查自纠,对“六难三案”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各项制度建设。
  第十六督导组在听取汇报和查阅了中院活动的相关资料之后,对中院活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中院第三环节的工作非常扎实,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希望中院认真总结好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廖迪文院长对督导组的精心指导表示感谢。对下一步的工作,他指出,市中院党组将继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推进活动有关的后续工作;逐项落实整改内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活动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以活动成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中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