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中有一部分工勤编制人员,约占法院总编制员额10%左右,这部分人员通过国家毕业分配或者选拔考试、退伍军人安置等方式进入法院工作,多数从事着法警、书记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司机等工作,大量的繁杂审判辅助工作都是由这些人员完成,其中一部分人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但由于现行规定任命法官需要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编制问题成为这个群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取得这种编制的唯一出路就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但通过这条道路却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很多工勤人员年龄都超过35岁,已彻底与公务员考试绝缘。由于这些人没有发展空间,勤奋努力工作的结果仍然是原地踏步,数年工作后就存在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有的同志干脆辞职离开法院去做律师,有的则离开法院到其他单位工作,直接导致法院队伍不稳定,已成为现行法院人员管理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对此,提以下建议
一、省高院建立法院工勤人员的激励政策,对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年龄超过35岁的内部在编工作人员,实行单考单招,畅通人员晋升渠道。
二、对法院内部表现有优秀的工勤人员,定期轮岗。以消除倦怠情绪。年度表现优秀的同志,年底予以表彰奖励。
三、充分发挥法院各种社团的组织功能,组织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团结同志、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