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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湘潭法院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
作者:中院办  发布时间:2014-08-21 15:47:24 打印 字号: | |
  • 调研组查阅案卷
  • 会议现场

2014820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徐亚健率内司委主任陈金亮、办公室主任袁芳、研究室主任李锷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到湘潭中院专题调研实施新刑诉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相关情况。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专职委员成诚,中院刑庭等部门负责人,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座谈。

会上五个基层法院和湘潭中院就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做了汇报。随后,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出庭作证、录音录像的采用、赃款赃物随案移送、罪犯交付执行拒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深入的交流。

阳建民副主任认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实施新刑诉法情况调研活动,法院是最后一站,湘潭两级法院很多方面都做得很好,他对以后的工作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要处于主导地位,严格适用该规则,排除非法证据,维护法律的尊严。第二,要严格执行审限方面的法律规定,坚决杜绝超期羁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要敢于适用无罪推定的原则,应该轻判的轻判,应该宣告无罪的坚决宣告无罪,充分保障人权;第四,涉案款物依法随案移送,防止政出多门,造成上访等信访案件的发生;第五,要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送达法律文书。

廖迪文院长代表全市法院做出表态,对于人大调研组提出的问题我们会认真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全市法院:一要正确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树立程序意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二要进一步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三要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确保打击效果;四要强化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努力把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调研组一行还旁听了湘潭中院一起刑事二审案件的庭审,并抽查了部分刑事案卷。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中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