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4日以来,湘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专职委员成诚,执行局局长朱建军,刑庭庭长米朝晖等一行到五个基层法院,对全市法院“百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周的督查。
周凯军副院长一行首先认真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开展“百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详细询问了执行案件办理的数量、标的、强制措施的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清理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收监情况等。同时查看了相关的资料。周凯军副院长对各基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百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和积极清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对下一步的“百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周凯军副院长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关于执行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关切;要确保“百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得到实现,使执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注重执法的方法方式,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行效果。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周院长强调,要转变观念,注重执法效果,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控制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尤其是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犯罪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要从严把握;要严格依法办案,对在清理中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消失的罪犯依法收监,做到应收尽收;要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严格控制非监禁刑的适用,确保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