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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4-07-04 15:22:06 打印 字号: | |

72上午,湘潭中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刑事审判工作,对下一步的工作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全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刑庭庭长,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湘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对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就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作了专题汇报。

周凯军副院长对下阶段如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他指出,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要用好用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阶段要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严格控制非监禁刑的比例。要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该类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要收监执行。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防止“以罚代刑”、“以钱代刑”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把每一个刑事案件办成精品案件。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抓住重点,积极主动,迅速纠错,严格依程序依条件办好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廖迪文院长对全市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他强调指出,刑事审判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乃至生命权利,事关人民法院的公信权威,事关党和国家的法治形象。全市法院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重任;要努力加强学习,切实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官整体素质;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省高院的《实施细则》,不断提高量刑规范化水平。中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指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依法纠错。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三长”要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