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业主持会议,副主任颜集成、成建云、彭子玉、阳建民、杨真平、徐亚建,秘书长肖树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迪文及其他院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陈金亮、办公室主任袁芳等出席会议。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陈金亮首先就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的《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司法公正湘潭行”活动以及其他司法监督方面的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迪文汇报了201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和法律知识培训、人大监督方式等方面的建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指出,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联系会议制度》,是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打造“法治湘潭”的重要举措。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增进了解,加强沟通。他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法院要以创新的精神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是司法公开方面,逐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二是立案、审限方面,要提高效率,减少超期;三是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要进一步提高,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要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五是要充分发挥审级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