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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部署会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4-03-12 17:48:37 打印 字号: | |

2014312日下午,湘潭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会,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甘拥军,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甘拥军主任在会上对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详细部署。他要求,第一阶段要落实好四项具体任务:1、各支部要在315之前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照中院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组成专班、制定方案,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在328之前按照中院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组织学习和讨论,各支部围绕活动主题,提交一篇学习心得。3、在430前征求社会各界和本院干警意见。4、在510前各支部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进行书面总结,中院对第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各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 

周凯军副院长指出,2014年既是全国深化改革之年,也是教育之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他强调,一要严格按照中院的实施方案和第一阶段的具体安排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支部书记和庭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把市委政法委的“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保证质量和效果;二要严格按照客观实际情况汇报和反映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三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