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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湘潭地委委员、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广信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4-02-23 16:29:49 打印 字号: | |

2014223上午9时,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殡仪馆为原湘潭地委委员、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广信同志举行了简单的遗体送别仪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符国保,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正职、基层法院院领导及张广信同志的亲友等参加了送别仪式。

张广信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221日与世长辞,享年87岁。

张广信同志1926630日出生在山西省汾阳县芦家垣村一个贫农家庭,194510月在汾阳县六区战斗队参加工作,1947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广信同志194510月至19498月在山西汾阳县六区战斗队、武工队、武装部工作,历任班长、代理排长、副大队长;19498月至19572月任湖南醴陵县五区副书记、书记;19572月至19647月任醴陵县粮食局局长、醴陵潘家冲铅锌矿矿长、书记、醴陵县公交办主任;19648月至19668月,任醴陵县委副书记;19669月至19738月,任湘潭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湘潭地区人保组副组长、湘潭地区交通局政委;19738月至197911月任湘潭地区副秘书长、地直机关党委副书记、书记;197911月至198311月,任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湘潭地委委员;198312月至19911月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顾问;19911月光荣离休。

张广信同志在党的培养和教导下,由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参加革命几十年来,多次变动工作岗位,他都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党的一名干部,他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197911月到湘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后,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审判,为推进湘潭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张广信同志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不懈努力、光辉战斗的一生。在87年的人生旅途中,他为人忠厚、襟怀坦白、谦虚谨慎、无私奉献。

张广信同志的一生,是勤劳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在46年的革命工作中,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心扑在事业上、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工作中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奉献终生。

张广信同志的一生,是杰出的一生,是光荣的一生。在几十年的领导岗位上,他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大公无私、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张广信同志虽离我们而去,但他那种勤勤恳恳、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那种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那种为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德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永世长存!

来源:中院办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