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夜深人静,一个电话把韶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周法官从睡梦中扰醒,“周法官,易科文已经在宁乡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麻烦你能不能现在要求被告欧力把应该给我们的赔偿款先支付了,我们现在急需要用来安葬并偿还医院里面的医药费,不然我怕家属这边会作出过激的行为”。
易科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原告,欧力,该案被告,2013年4月底,因被告欧力驾驶的机动车与原告易科文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易科文一级伤残,出院后在家治疗休息,2014年1月20日,意外烧伤在宁乡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就是这个电话,韶山法院民事庭的法官开始了不间断的24小时奋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周法官立马向韶山市政法委、被告欧力所在的如意镇分管政法工作的书记、村组干部电话告知并邀请他们在第二天清早务必赶到韶山法院进行紧急协调,一边打电话给原告易科文的家属,安抚他们的情绪,要求家属相信法院与政府一定会慎重处理事情,一边联系庭室的同事立马从韶山赶到宁乡县人民医院去看望易科文的家属。
时间在一滴一嗒的过去,从清早的寒冷到中午的阳光明媚,不知不觉中星光挂上天空,眼看着原告家属与被告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周法官一步步的给双方讲道理、摆事实、说法律,慢慢拉拢双方的分歧,让双方多考虑点对方的困难,从息事宁人的角度考虑让事情早点结束让大家都安心过年。
零点的钟声在法院的大厅里面回荡着,一份刚刚打印好的协议,原告家属出具写好的收条以及几万块钱的赔偿款摆在审判桌上,签字、握手、感谢。经过整整24个小时,在韶山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得到自己都满意的结果走上回家的路上。出法院大门的刹那,夜空中的月亮都已经悄然挂上半空,又是下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