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认真办理交办案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市人大副主任阳建民一行到湘潭中院检查指导交办案件办理和执行工作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3-11-01 16:01:44 打印 字号: | |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
  • 会议现场

20131030,市人大副主任阳建民在市人大内司委主任陈金亮、委员胡书华等人的陪同下,率部分人大代表到湘潭中院检查指导交办案件办理和执行工作,并与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等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胡署先副院长和张乐夫副院长分别汇报了执行工作情况和市人大内司委交办的11件案件的办理情况。阳建民副主任一行对市中院交办案件办理和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市中院对交办案件非常重视,院领导对案情非常熟悉,办案人员认真负责,办理效果好、进度快。执行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阳建民副主任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人大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法院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快交办案件的审理进程,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四是进一步从个案中发现规律,在规律中寻找经验,汲取教训;五是探索建立执行工作大格局,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六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最高法院的新规定,构建执行管理信息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七是健全和建立执行工作的内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八是构建执行救济机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廖迪文院长代表全市法院对阳建民副主任一行来中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以监督为动力”的理念;要勇于担当,敢于承认错误,对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要规范交办案件办理的流程制度,院领导要亲自参与交办案件的研究,确保案件质量,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关于执行工作,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执行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影响力,产生震慑力,为执行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执行力量,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座谈会上,与会人大代表还提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并就个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