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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为动力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湘潭中院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
作者:潘哲  发布时间:2013-11-08 15:27:40 打印 字号: | |
  • 廖迪文院长(右二)为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
  • 座谈会现场

117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重新聘任了新一届执法监督员16人,他们分别来自机关、企业、高校、乡镇等单位,任期5年。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陈金亮、市政协文卫法制群团委主任委员谢咸禹、市人大联工委副主任委员唐自力、市人大内司委委员胡书华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湘潭中院副院长张乐夫宣读了聘任决定。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给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随后,廖迪文院长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大局;优化便民措施,深化民生司法;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公正形象;自觉接受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五个方面介绍了全市法院2013年工作情况。

廖迪文院长对做好执法监督员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执法监督员工作的使命感;二是要完善制度,保障执法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明确职责,确保执法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

随后,到会的执法监督员分别畅谈了各自对今年来法院工作的认识和感受。对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外部监督信息公开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场气氛热烈、融洽。

谢咸禹主任根据前期走访情况,对全市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亮点逐一进行了点评。他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法院的便民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和司法礼仪水平。

陈金亮主任高度肯定了湘潭中院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他强调执法监督工作要从个案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要从感性监督向理性监督转变,要从外行监督向内行监督转变。他还建议,市人大、政协、法院三方要共同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执法监督员的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