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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湘潭中院与湘潭钢铁公司领导举行座谈
作者:潘哲  发布时间:2013-09-12 11:14:27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现场

911日下午,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凯军,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等与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易佐、常务副总经理成沛祥、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刘伯龙、组织部长邹依东、法务部长谢卫平等举行了座谈。

易佐书记代表湘钢公司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给予湘钢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司的发展,加强沟通交流,依法提供司法保障。

廖迪文院长指出,为企业发展服务,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廖迪文院长还就如何处理涉企纠纷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易佐书记表示,湘钢将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业行为,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