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韶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韶山市法院为了加强全市的信贷诚信体系建设,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启动督促程序向98户不良贷款者发出支付令。目前,支付令是在改革开放、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
首先,本院立案窗口为韶山市信用合作联社开设绿灯,用最短的时间立案并第一时间输入数字法院应用系统,不耽误庭室制作文书和送达文书的宝贵时间;
其次,充分动员民事审判业务庭室、积极部署分工,将九十八件申请支付令案件分成两批由民一庭、民二庭共同完成,各庭室又分成两组,以便快捷高效的制作文书并利用早晚时间,债务人在家未外出或外出务工回家的时机进行送达。从而起到快速、从简受理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案件和送达,对98户不良贷款者展开全面清理工作;
再次,向韶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供其他的法律援助,并对诉讼费给予优惠政策,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通过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快捷高效的受案、送达等措施加快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步伐,截止到目前,本院促成了不良贷款者自动还款10余件,标的达40余万元,起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韶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一批申请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