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中院对本次交叉执行的案件进行了集中交办。中院执行局局长朱建军首先对全市两级法院下一阶段的执行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继续坚持以执行办案为第一要务,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坚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机构建构和人员配置,优化执行队伍,坚持实行分段集约制度。三是完善执行案件归口管理,强化执行工作一盘棋,同时将执行案件管理推向深入,加强基层法庭执行工作管理。四是进一步规范执行,打造精品执行案件。五是开展交叉执行活动,检测全市法院的执行能力。六是加强执行信访工作,促进化解信访矛盾。七是贯彻落实省高院通知精神,积极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要求各基层法院于五月份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另外,朱建军局长强调了绩效考核细则、非诉执行信访、廉政建设等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涌就全市执行信访、执行督办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一些执行信访、执行督办重点个案进行了讲评,提出虽然执行信访案件总量在减少,但当前执行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要继续加大化解力度,在矛盾不断激化之前及时发现和应对,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息访工作。
中院执行局政委刘宏对下发的《湘潭市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讲解和释明,要求各基层法院重视绩效考评工作,针对自身不足进行改正和补强,确保全市执行工作司法绩效综合考评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会议上各基层法院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对一些具体考评办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作了重要讲话,他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前一阶段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雨湖区法院执行局在省高院执行局近期组织的案件质量抽查工作中其执行工作和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评价提出表扬。胡署先副院长就全市两级法院下一阶段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廖迪文院长提出的“三个三”工作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和干警学习培训,坚持勤政廉政;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各基层法院针对法庭执行存在的问题,尽快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将在法庭执行的案件其执行异议审查收归执行局;三是继续狠抓案件质量,严格依照执行结案规范要求,保证均衡结案;四是认真组织好交叉执行活动,各基层法院要互相配合支持,维护社会稳定,使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