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廖迪文院长的《创学习型法院 做专家型法官》一文后,让我感触颇深。他在文中指出要做一个好法官,要有四方面的要素,那就是品行、知识、经验和智慧。
一、做专家型法官,要重视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司法的核心是公正,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法官自身的公正。随着审判方式和法院改革的深入,审判权将完全归属于由法官个体组成的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因此,法官自身品行修养的提高、职业道德的建设显得犹为重要,它对保证司法公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做专家型法官,多读专业书是一种必须途径。读书学习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从古到今,中华儿女传承了读书学习的优秀品格。而这些优秀品格也为做一名专家型法官提供了指明灯。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其实读书有很多好处,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
三、做专家型法官, 必须高度重视法官审理案件中的经验。经验的缺乏和社会效果的缺乏是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法官的工作和功夫不仅在书本上,而且还要在庭外,不仅在知识中,而且还在经验里,这就必须得益于法院传帮带,老法官带着新法官,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官带着高素质人才的青年法官。
四、做专家型法官, 将学习、调研和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人人参与调研,个个有调研成果,着力形成调研大格局,培养法官善于观察问题、勤于思考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司法品格, 使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