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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不懈学习 争做专家型法官
——读《创建学习型法院 培养专家型法官》 心得
作者:张度  发布时间:2013-03-27 15:20:05 打印 字号: | |

如何迅速提高法官队伍司法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是法院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为了解决人民法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廖院长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提出了全市法院要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的目标,培养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武装起来的学习型法官。 

作为一名刚出大学步入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工作岗位的新人,我意识到学习并不是刚刚结束,相反是以另一种方式的刚刚开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它的发展动力更多来源生活经验。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姆斯大法官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经验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获得。结合廖院长对全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所提出的几点要求,我认真学习后认为可以具体细化到一下几个方面。

一、在政治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学习导向;在业务上以现代文明司法理念为学习导向。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我们的头脑, 强化学习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作为一名干警,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准和综合素质,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更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逐步实现全院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的目的,增强团体竞争力,积极稳妥地处理纷繁复杂的案件矛盾,通过优质的司法服务,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及各项工作向高质量、高层次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面对的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要处理的案件也越来越繁多棘手。这要求我们干警与时俱进,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积极主动的请教探讨做到科学把握。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更要加倍重视,例如《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出台后,要从宏观到微观都细致研究,仔细推敲和领悟。在院里针对这些进行业务培训时,专心听课,带着问题意识去思考,做到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让新法律得到正确良好的执行。

二、借力科技,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诚如廖院长所言:学习贵在坚持,重在讲究方法。只有方法对路,才能学有所获。我们幸运的生活在一个科技发达的年代,有多种学习方法做选择。结合个人的情况,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能让我们事半功倍,找到长期坚持学习的乐趣所在。书籍是最好的老师,很多经典著作安静而又逻辑缜密的向我们介绍着某一方面的知识。在休息时段抱上一本经典著作慢慢品读,无论是对业务水平还是对个人修养都是一种提升。在图书馆借阅法律方面的业务书工具书就是很好的选择。利用图书资料载体,搭建系统学习平台。挖掘机关图书室、资料库这一宝贵资源,通过借阅研读,进行体会渗透,形成人人想读书,人人有书读的良好局面。互联网的便利也惠及到每一个人,干警们可以随时在网上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遇到不了解的知识也可以在网上搜索。除了外部网络,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内部网络进行学习,通过兄弟法院间、上下法院间的网络链接,拓宽学习群体和学习内容。

三、学习科学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无论是文艺复兴还是启蒙运动都说明了,思想文化层面的提升才代表着时代的进步。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要从本质上做到就需要干警们学习科学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提升个人思想素质。但是思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广泛的涉猎文化知识才能让人自然提升,接受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对此我们该做的是学习经济、科技及人文知识。重点学习社会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及人文知识,努力掌握市场经济、金融、财会、外贸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培养与时俱进的品格,增强与执法办案相关联的辅助能力。在不同阶段,选择相应的重点,通过持续学习,使干警知识不断累积,量变达到质变,从而真正达到思想的提升。 

 

来源:湘潭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