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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髦耋老太拒腾房屋,法官倾情执行促和谐
作者:彭欢 陈绍  发布时间:2013-03-27 09:32: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乡法院顺利执行了湘乡东旺公司破产管理人申请强制执行董某等人腾退房屋案,既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也使被执行人的实际问题得到了最好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东旺公司破产还债一案中,管理人已与买受人湘大公司签订了财产变卖协议,管理人应当向买受人完整移交财产。因董某等人居住在东旺公司的宿舍区,致财产移交无法进行。我院依法对董某发出了腾退房屋通知、张贴了强制搬离的公告,并多次对其进行自动搬离动员未果。321日,我院在主管副院长熊建军的带领下取得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对被执行人位于原东旺公司的一处宿舍区内实施强制搬离。为圆满解决该起案件,熊院长及办案人员在开始执行前再次对被执行人耐心规劝,希望其自动搬离,可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宣布开始执行后,年届八十的董某变得异常激动,赖坐在地上并不停哭喊着,其子女也在旁帮腔作势,执行一度受阻。熊院长见势组织多名干警费尽周折才把董某带上了事先准备好的救护车并带至乡政府。其余干警组织搬运工人将董某等人的物品清点并搬至货车运往村委会。考虑到董某的家庭情况,为防止当事人上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熊院长又与乡政府多番沟通、协调,反复劝导被执行人及其子女,最终其小儿子文某表示愿意接董某回家。至此,一起尖锐敏感的执行难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湘乡法院
责任编辑:彭欢 陈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