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韶山市银田镇夕丰村农民工何平家中,聚集了很多像他一样的农民工,其中有五保户、低保户,还有聋哑残疾人,看见法院的警车缓缓开过来,他们都迎了上去。一个满头白发的农民工紧紧握住刚下车的湘潭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蒋岳强的手,激动地说:“我代表21位农民工感谢你们,你们用两天的时间追回了我们几年都要不回的钱。”蒋局长轻拍着老人的手,说道:“能为老百姓办点实事,我们心里舒服。”
2010年2月至9月期间,何平等21位农民工受雇于熊某、彭某为他人修建私房,工程结束后,熊某、彭某未按照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此后两年的时间里,何平等人多次讨要工资,都没有结果,于是,他们在2012年12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作出了限熊某、彭某三日内支付21个农民工工资36621元的判决生效后,熊某等人仍未向他们支付工资。于是何平等人在2013年3月6日向湘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为农民工开启绿色通道,上午即立案并指定承办法官,法官马上调出原诉讼案卷,一边阅卷分析案情一边让何平等人提供熊某等人的线索,掌握了熊某正在经营一家歌厅且生意红火的线索后,执行法官来不及吃中午饭,迅速组织干警找到熊某之妻彭某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做思想工作,熊某于3月7日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送到了法院。第二天,执行局干警便亲自将这笔款项一一送到农民工手中。
近年来,湘潭县法院进一步注重了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对损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开启绿色通道,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三年来该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08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26万元,执结平均周期只有20天,极大地降低了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成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