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会上,湘潭中院执行局局长朱建军首先汇报了湘潭中院的执行工作情况:近年来,湘潭中院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努力创新,着力构建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强化执行行为规范化,使湘潭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尤其是在执行创新方面,湘潭中院有自己独特的办法和经验。一是率先制定《关于规范执行结案标准的有关规定》,统一了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强化执行案件结案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创新多项执行措施,包括“定期报告制度”、“预拘留、预罚款”制度、民生案件快速执行“绿色通道”制度、轮候拘留制度,合法地加大了执行威慑力,提高了反规避执行力度,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三是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为执行局配备一定数量的执行警务人员,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四是成立全省首家执行事务中心,将执行风险告知、执行立案、约见执行法官、民生案件快立快执、执行司法救助、执行接待等职能集于一身,达到了进一步合理配置和科学运用执行权,强化执行工作管理,提升执行效率的目的。五是敢于执行,善于执行,下大力气破解执行难案、要案,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六是认真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提前完成全部清积任务。七是积极推动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八是在抓好执行硬件建设的同时推动执行文化建设。
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对湘潭中院执行工作创新作了进一步总结,解释了各项创新措施的背景和依据,强调湘潭的执行工作创新是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是能动执行的结果。胡署先副院长还提出了2013年湘潭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举措:一是各基层法院进行交叉执行,重点解决一些疑难案件;二是组织执行案件质量检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着重保证案件质量。
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执行工作的经验,并针对执行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
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结合湘潭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提出要围绕“抓精细管理,办精品案件,当精明法官”这一“三精工程”,在加强执行工作管理的同时,不断提升执行案件的质量,并针对执行权配置、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重大复杂案件的执行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设想,表示将一如既往地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精神,全力支持执行工作再上台阶。
刘庆富局长听完汇报后指出,湘潭两级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善于突破执行难案,执行工作稳步发展。近几年湘潭法院在执行工作考评中排名全省前列,还被评为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湘潭两级法院不断规范执行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湘潭两级法院致力于能动执行,不断改革创新,为全省执行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刘庆富还对湘潭两级法院2013年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以提高执行工作绩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认真学习新的民诉法,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调研和检查;三是要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格局,加强内部纵向管理,深化外部联动机制;四是要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按照最高院、省高院的要求,加强执行机构建设,配全配强执行力量,积极推动各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进党组,以强化执行局的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