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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3-02-27 14:24:36 打印 字号: | |
  • 廖院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 会议现场
  • 先进集体获得者

2013226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主持。湘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及有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和审管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廖迪文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既要冷静看待过去的成绩,又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认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如下五个方面的不足:第一是审判管理的覆盖面不够全面。有部分案件仍未纳入审判管理范围,如管辖案件、非诉案件、破产案件等;第二是管理手段仍比较落后。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仍采用手工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手段滞后,影响管理;第三是审判人员对主要的考核指标重视不够;第四是结案均衡度没有保持好。如超审限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第五是对上诉案件的跟踪不够,导致有些绩效指标偏低。

廖迪文院长强调,审判管理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连接各方、承上启下、源头预防的枢纽作用,充分发挥综合效能,全力破解司法难题,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靠管理增活力,靠管理树公信。

廖迪文院长要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2013年审判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水平的再提升。首先要明确努力方向。要推行“三精工程”,即实行精细管理、办精品案件、当精明法官。然后要强化如下措施和手段:第一要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党组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满腔热情地关心和支持审判管理工作;第二要强力推广使用审判管理软件,加强信息化建设。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审判管理,以信息化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第三要完善审判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第四要明确主要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第五要强化网上案件流程管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各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案件信息录入要求,录全个案相关信息。

会议对2012年度“两评查”活动中评出的12个优秀庭审、12篇优秀裁判文书和5个“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