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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执行局快速出击,十年执行难案终结
作者:宋丹丹  发布时间:2013-02-22 10:30:18 打印 字号: | |

正月初七,蛇年开工第一天,执行局干警还没来得及相互表达新年的问候和祝福,便投身到忙碌而又紧张的执行工作中,一起多年未结的执行老案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终结,申请人喜获赔偿款2万元。

200312月,被告张某驾驶的大货车与唐某之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唐某之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死者的父母妻儿将被告张某、马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张某、马某赔偿唐某等四人各项经济损失近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按生效判决书履行。唐某等四人于200710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唐某等四人追讨了部分赔偿款。但因两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人间蒸发,家中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线索中断,案件只得中止执行。申请人唐某现年过花甲且疾病缠身,多年忍受着丧子之痛。事隔十年赔偿款仍未到位,情绪难控的她带着年幼的孙子,在新年上班第一天,身穿白衣来到县人大、政府、信访局上访。执行局蒋岳强局长闻讯后立即组织案件承办人赶到县信访局接访,并耐心向申请人解释案件情况。在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后,蒋局长与承办人分析案情,寻找案件新的切入点,首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立即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寻找执行线索,同时突击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强制执行,碰巧被执行人马某今年在家过年,即将马某拘传至法院。对马某拒不执行且无视法律尊严的行为给予了训诫教育,马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执行法官又因势利导,做申请人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马某当即按和解协议多方设法筹措到现金2万元支付给申请人唐某。看着唐某长满老茧的双手颤抖着接过执行款时,想着新年伊始执行工作的首个开门红,执行干警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对新的一年执行工作的开展充满了信心与希望。

 

来源:湘潭县法院
责任编辑: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