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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日夜兼程执行忙 情法并重促和解
作者:唐文乐  发布时间:2013-02-22 09:14: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乡法院执行局法官远赴岳阳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王某履行偿还申请执行人陈某36万借款义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湘乡法院调解结案,约定被告王某于2012530日前分期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43万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自觉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由于王某系宁乡县人,在当地经商,此前曾与他人有多起经济纠纷,具有一定的规避执行经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寻未果,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201323,执行人员获知被执行人王某将于4日中午到岳阳参加一个生意伙伴的生日宴席。执行线索就是命令,执行法官马上向领导汇报,获得指示后立即出发,于当晚十点赶到岳阳。次日中午,执行人员在酒店门口依法将王某进行控制。在王某表示愿意到湘乡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将王某带至湘乡,并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和解之初,王某以与他人的经济纠纷为由,不配合调解,伺机拖延。为形成法律威慑,该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此后,承办法官在拘留所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回款36万元即日给付,本案圆满结案。

近年来,湘乡法院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通过内强素质,巧借外力,努力破解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瓶颈,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仅2012年,该院就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二千余次,查封、扣押、拍卖及冻结、划拔等执行行为二百多次,拘留七十余人次,极大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湘乡法院
责任编辑:唐文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