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正值中国传统节日小年,由湘乡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飞仲率领的执行小组正奔波在白田法庭辖区内的各个乡村道路上,该执行小组对多个执行难的案件进行了闪电式的执行,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家住湘乡市金薮乡马坪村的黄某与黄超某系两兄弟,因地基、做生意等问题闹得水火不容,黄某分别以相邻关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向湘乡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超某限期拆除屋后的杂屋,并堵塞共墙上的窗洞,因过错赔偿黄某医疗费等7000余元。黄超某不服,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之后,黄超某一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于是,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白田法庭干警多次上门做工作,黄超某仍置之不理。
2月4日,当执行小组对黄超某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其妻刘某某拦住警车,并爬上警车,对执行干警拳打脚踢,刘某某的弟弟刘某不顾执行干警的劝导,擅自拍照摄像,态度恶劣,两人的行为严重妨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该院院长批准,对刘某某拘留十五天,罚款一万元,对刘某拘留十五天,罚款四千元。其后,黄超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出深刻的检讨,主动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并承诺2013年3月1日前拆房堵墙。同时,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表示后悔不已,并上缴了罚金。鉴于刘强态度的转变,法院对其予以提前解除拘留。而刘某某至今没有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公然藐视法律,妨碍公务,等待她的将是十五天的拘留。
湘乡法院开展的年底大执行活动,不仅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到位,也对被执行人起到威慑的作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秩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