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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迪文院长强调: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新的法律为契机,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作者:曾仁平  发布时间:2013-01-16 09:05:34 打印 字号: | |
  • 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作重要讲话
  • 培训班现场

元月15日下午,湘乡法院五楼大会议室座无虚席,湘潭市法院系统新民事诉讼法培训班在这里举行,近200名法官参加了学习。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顺应时代要求 建学习型法院》的主题讲话。

廖院长对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意义和如何全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就是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法官队伍。要牢牢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个人素质。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一种境界、一种追求,在学习中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提升技能、增长知识。特别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方法,要有计划的学,要有重点的学,要有补充的学,要结合实际来学习。要注重学习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法院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要求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围绕大局来处理问题;二是要学会全面分析案情;三是要体察和重视社情民意;四是要理解和运用好法律精神,五是要按照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牢牢地守住底线。他最后强调,要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新的法律为契机,全面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曾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