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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桂花香如故
作者:胡康松  发布时间:2012-10-15 08:38:28 打印 字号: | |

世间植物,总以其长而引人注意,潇湘之地的莲以其亭亭于池塘之中,色泽雅丽,而得人赏爱,兼之有名篇《爱莲说》助其扬名,故被誉为君子。菊花则有五柳先生好之,加之姿态万千,深得人爱。梅则位列岁寒三友之一,又有古今文人推为逆境中亮色,声名尤剧。

而桂花者,不为人推崇,只在仲秋之季,与朗朗之月相和,以其自身香气飘散久远,引人注意,或在山野,或在庭院,或在路侧,或在公园,花虽微小,却分数色,有金银桂之分,其中丹桂即为金桂,丹桂飘香,已成中秋之替代语,为众多激情文章的开篇之语,还有银桂,素色藏匿于卵形的碧叶,即使枯萎落地,拾来嗅之,仍香气幽幽。夜晚,人车声息,是与桂花相亲相近的最佳时间,赏桂,无须看,只须深深嗅,沁人心脾讲得就是这种自然给人舒畅。法院工作人员,多似这桂花,不大是新闻的焦点,也不大是历史教科书的重点,数一数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大家可能都说不出几个著名法官的名字,法官的职业是对纠纷用法律进行裁判,无须法官去张扬,法庭上,法官比检察官,律师都要讲得更少,但法官的决定作用,却更久远,更深刻,开庭后对判决书的阅读,就如在静夜里对桂香的体验,让人入心、入脑,法官无论古今都是一个要让人耐得住寂寞的职业,这种寂寞是要求我们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更冷静的倾听和分析,从而平复双方的矛盾。

为法官者,为法律职业者,本着平和之心,年复一年,以已之公正司法,发出如桂花之年年所扬的香气主持人间公道,虽无以艳丽招人注目,但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造福国家、社会、人民,能如此年年香如故之目的,当法官者,心愿足矣!

 

 

来源:韶山法院
责任编辑:胡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