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庭长!徐某喊了二十几个人,用铲车在装我厂里的废铁,麻烦赶紧过来,晚了就来不及了!……”电话那头传过来的是当事人申某急切的声音,朱庭长二话没说,拿起案卷,带领一名执行员就驱车直奔现场。二十分钟后,两人便到达了现场,只见现场一片混乱,还有众多群众围观,申某、徐某等人正在大声争吵、拉扯,铲车已将一铲废铁铲到车上。见此情景,朱法官当机立断,开启了警灯和警笛声,现场的嘈杂声瞬间安静下来……
这是2012年7月5日上午发生在雨湖区姜畲镇泉塘子村某生铁铸造厂的一起冲突,事情缘于申某与徐某合伙开办了一家铸铁厂,由于该厂经营状况不佳,亏损额较大,合伙双方在结算时未能就合伙财产的分割和盈利亏损等事项达成结算协议且多次协商未果,申某遂向姜畲法庭提起合伙纠纷诉讼,该案目前仍在审理过程当中,而当天被告徐某私自雇请铲车及多人意图强行运走厂内现存的废铁进行变卖。朱法官到达现场后,先是是对围观和起哄的群众进行耐心的劝说,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避免人群进一步聚集,激发群体性事件。紧接着是对被告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案件既然已经由法院受理,就要等待法院的处理结果,私自处理合伙财产是违法的,甚至可能因此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解释和劝说,被告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由于废铁重达40多吨不便于保管,在朱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均同意将废铁变卖由法庭保管货款。随后,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废铁过磅、买方作价付现、支付相关费用后,法庭扣押了剩余现金,整个过程进展得异常顺利,当双方在扣押清单上签字后,原告申某激动得对法官说:“多亏了你们,不然废铁早被被告私自卖掉了。”被告徐某则在一旁惭愧道:“都是因为自己不懂法,差点犯了大错,希望原告不要记恨,相信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双方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围观的群众发自内心地鼓起了掌声。此时,已近中午12时,抬头看看头顶火辣辣的太阳,大家深呼一口气,用手地下额头不断冒出的汗水,欣慰地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