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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立快执 湘潭中院提高执行质效再“亮剑”
作者:雷阳  发布时间:2012-05-10 10:57:00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送旌旗给分管执行工作的胡署先副院长(右一)

57,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仅用一天时间就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赞扬。

2011年末,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湖北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36万余元。裁决书生效后,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只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257上午9时,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驱车六百多公里赶到湘潭市,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职工中有不少进城务工人员,虽然被拖欠的工程款数量并不算大,但由于企业规模小,其职工工资已被拖欠数月。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难处,湘潭市中院执行局新成立的执行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整合后的优势,热情接待,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当天进入执行程序,并将该案纳入涉民生案件的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后,湘潭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于上午10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自动履行,然而被执行人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在对其耐心的做工作后仍然拒绝偿还拖欠的工程款。鉴于申请执行人长途跋涉的艰难以及其面临的实际困难,湘潭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中午连饭都顾不上吃,迅速制作相应的强制执行文书,并集体拟定执行方案,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赶赴长沙通过省高院向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详细情况,一路就地在湘潭展开财产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湘潭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于下午345分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湘潭某银行某支行开立的账户上刚刚进来一笔人民币40余万元的款项,随即迅速采取了冻结措施。在银行查询存款的过程中,银行个别工作人员出于维护大客户利益的心态试图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但是执行法官早有准备,对银行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全程摄像,银行个别工作人员只得作罢,最后终于顺利地将执行款划拨至法院账户。赶回法院时已近下午510分,湘潭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一刻也没有休息,马上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该案快速执行完毕,成功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了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二天,当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时,他们的激动之情难以言表,也根本不敢相信,这样一件久拖未决困扰自己许久的纠纷在湘潭市中院一天之内就得到了解决,因此特向湘潭市中院执行局赠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从这起案件的快速执行当中,可以感受到湘潭市中院执行局的执行新风和快速反应能力。近年来,该局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强化执行举措,创新执行方法,提升了执行效率,增强了执行威慑力,为和谐湘潭和诚信湘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湘潭中院
责任编辑:潘哲